关于安徽亚太沃德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30110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1日收到的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921执106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徽亚太沃德建材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青阳县木镇镇永胜工业园区厂区安装存放有聚氨酯岩棉复合板生产线一套(规格型号:JF100Y8)、聚醚/异氰酸酯储存系统一套、单梁桥式起重机2合(规格型号:LD5T-22.5M)、单梁桥式起重机3台(规格型号:LD10T-22.5M)、聚氨酯发泡机(监管)一套(规格型号:F6COMP)、双层承压履带机一套(规格型号:FDN30)、切割系统一套(规格型号:FTAGL)、单悬壁压花生产线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期限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9月28日止,在查封期间内,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