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福乐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20816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2执21658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福乐药业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编号1302042015020002-1、130204201503001-1、1302042015030018-1、1302042015040021-1)的机械设备。
二、不得转让、买卖。
三、续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1302042015020002-1、1302042015030016-1、1302042015030018-1、1302042015040021-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