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20213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3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桂0502执保138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对被申请人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广西北海市北海工业园区高科路3号三诺智慧产业园C04幢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1-3项),查封限额47000元,查封期限二年(从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7年11月6日止)。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对被申请人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广西北海市北海工业园区高科路3号三诺智慧产业园C04幢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4-7项),查封限额9800元,查封期限二年(从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7年11月7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