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穗深冷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穗深冷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80606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0日收到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109执保6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深圳穗深冷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穗深冷气设备有限公司下属佛山市顺德区国通大道国通物流城的普洛斯顺德国通物流园A1号冷库、重庆市沙坪坝区广运路2号安博重庆西部国际物流中心园区2号冷库、上海市奉贤区航塘公路1618号冷库内合同编号浙商租[2022]租字第(A-0103)号《融资租赁合同》、浙商租[2023]租字第(A-0038)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具体详见租赁物清单。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从2025年5月14日开始,到2027年5月13日为止。

查封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物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