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207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6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8执14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荥经县花滩镇载能工业区内的机器设备,在4650万元价值限额内予以查封(附财产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查封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