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荣丰食用菌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6日收到的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湘0422执5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荣丰食用菌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与动产(详见广工商抵登字[2015]011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159号清单)予以续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

查封由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11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15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