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正诺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41324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9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502执24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正诺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4台数控钻攻中心,广工商抵登字(2017)0260号)。

二、期限2年,自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026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