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31049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9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503执保49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本溪市溪湖区张其寨街道办事处达贝沟村上沟三组(本溪快乐老年人健康养生基地有限公司锅炉房内)的全部锅炉、辅机设备(具体包括:1.型号为DZL2.8-85/60-SWZ的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2台、2.型号为CWNS2.8-85/60-SWZ的新型生物质锅炉2台、3.CWNS1.4-85/60-SWZ锅炉1台、WNS1-0.7-Y[Q]蒸汽锅炉1台(以上共计6台锅炉)、及锅炉的辅机设备(详见附页中的表1、表2、表3)。

二、期限为两年(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表1、表2、表3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