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50301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保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的财产:1、2号线配电室到球磨铝电缆55米*12条,价值5,940.00元;2、2号窑炉控制室到配电房铝电缆线250米*6条,价值13,500.00元;3、2号窑炉控制室到窑炉风机铜电缆150米*6条,价值16,200.00元;4、2号窑炉控制室到窑炉风机铜电缆90米*6条,价值6,480.00元;5、抛光线到电房铝排规格260米*6,价值37,440.00元;6、抛光线到电房电缆线260米*9条,价值21,060.00元;7、压机粉料平台共计2层,长度42米*宽度9米,及上面12个料仓,价值49,140.00元。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