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本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00408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3执807、810、8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正本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公司院内集装箱正面吊1台;25万立保税罐区;位于淄国用(2010)第E00346号土地上的装卸平台和14个中转罐区。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