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5执57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37152019010368、37152019006568的设备等动产两宗。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52019010368、37152019006568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