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中科美阳太阳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01436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102执3631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日照中科美阳太阳能制造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2023年日银五莲高抵字第1204010号)项下的机械设备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9年6月25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私自买卖、抵押、毁坏。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23年日银五莲高抵字第120401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