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70501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4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1执19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