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90812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23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01执12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用于抵押的登记编号为32092020024821《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冻结期限两年,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
查封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209202002482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