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爱县晓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3049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8日收到的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822执保29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博爱县晓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下同等价值的机器设备(具体清单见附件),上述保全措施限于2739159.4元范围内。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5年7月3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被查封财产的转让过户手续、抵押质押等担保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