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黄县意隆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5日收到的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0527执67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内黄县意隆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机器设备予以续行查封(详见清单),在查封期间,未得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对查封的机器设备进行买卖、抵押、质押、转让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查封由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