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成武华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60113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723执1343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山东成武华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及钢结构厂房(登记编号:菏工商成抵登字(2015)第0041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在查封期间内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并不得变卖、损毁及其他有损财产价值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菏工商成抵登字(2015)第004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