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鸿信国海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71100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122财保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鸿信国海建材有限公司院内一号生产线的厂房及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鸿信国海建材有限公司院内三号生产线的厂房及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