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124执109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钟某某(身份证号:21**************51)所有的在法库县冯贝堡镇团山子村150吨加大烘干塔设备一套、120吨地秤一台、输送机两台、烘干塔锅炉一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