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董各庄国泰机械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440603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8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冀0207执3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董各庄国泰机械厂区内西边两大间办公室及二层彩钢房、院内15吨天车一台、5吨天车一台、库房里面的配件、500㎡厂房内10吨天车一台、5吨天车一台。
二、续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8年8月12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