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01026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481执2643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富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钢结构厂房约17185平方米(原料库7395平方米、破碎车间2340平方米、陈化库2340平方米、成型车间2677平方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2月12日起至2028年2月1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