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3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云04执8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云南省易门县龙泉镇陶瓷特色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的机器设备(详见《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抵押保全资产清单》)【原查封案号:(2019)云04执保35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注: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个人,未接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面通知,无权改变上述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抵押保全资产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