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九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00504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4日收到的当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鄂0582执768号,(2018)鄂0582执86号、756号,(2019)鄂0582执131号、132号、310号、351号、613号、623号、840号、1342号,(2020)鄂0582执881号,(2021)鄂0582执119号、120号、366号、1719号,(2022)鄂0582执119号、525号、753号、755号、756号、1126号、1137号,(2023)鄂0582执4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省九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2024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止。
查封由当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