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31000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3日收到的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727执保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义县人民法院查封白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55)名下5吨行吊4个、20吨龙门吊1个。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5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

查封由义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