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70700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9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104执保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林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5)名下存放于大洼区伟轮装饰材料加工行A5-16商网内封边机一台、侧孔机一台、推台锯一台、开孔机一台、开料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6年5月7日至2028年5月6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设备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