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辽南源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00700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3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内0124执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辽南源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30715512644)名下位于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曲庄岫路121号全部机器设备共计48项。

二、查封期限:三年,2025.4.23—2028.4.22。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全部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