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907098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23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1执9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名下1450MM六辊可逆冷轧机组生产线、160m/min带钢镀铝锌硅生产线共2组生产线。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