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钊皓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50401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15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2执保1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鞍山钊皓热力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名称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

三、查封冻结价值以12887142.75元为限。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