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精铸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410200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02执恢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精铸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的机器设备齐龙工商抵押登记【2014】01003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12月14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齐龙工商抵押登记【2014】010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