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8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2执保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普湾新区松木岛厂区540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