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冠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70600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112执恢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菏泽冠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激光切割机一台、开瓶机一台、冲片机二台。
二、查封期限三年,期限自2022年9月7日起至2025年9月6日止。
查封期间不得有买卖、转让、隐藏、损毁等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