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执恢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东河工商抵登字[2015]28号)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东河工商抵登字[2015]2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