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市理华采石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10804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686执41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栖霞市理华采石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栖霞市寺口镇西刘家庄村采石厂南的高压预装式变电站内的高压开关柜五台【产品型号:XGN-12,生产编号:1607036、1607035、1607034、1607033、1607032】;电力变压器一台【产品型号:S11-M-500/10,出厂序号:15002256】;高低压预装式变电站内的高压开关柜一台【产品型号:XGN-12,生产编号:1607037】及低压开关柜三台【产品型号:MLT3.0,生产编号:1607057、1607056;产品型号:MCT2.0,生产编号:1607058】。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损毁、抵押、租赁查封财产,并不得对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