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00601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11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山东省平阴县孔村镇天平庄村的机器设备(登记编号:37012019007524)。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一切买卖、抵押、过户等异动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注:编号为3701201900752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