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00726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983执2635、2636、2637、2638、263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登记抵押的泰肥工商抵登字(2016)第00015号、(2015)第0008号、(2015)第0017号所有的抵押物。

二、以上三个抵押号下的所有抵押物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7年7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泰肥工商抵登字(2016)第00015号、(2015)第0008号、(2015)第001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