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山野特房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3日收到的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902执22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山野特房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定抵押的动产一宗;登记编号:泰宁工商抵登字2015第011号。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抵押、过户等与产权相关的手续。
查封由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泰宁工商抵登字2015第01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