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德马重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80702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1执2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德马重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滨海路南63号的机器设备:

1.铸铁大方箱黑色,8个;2.铸铁大方箱黑色,36个;3.摇臂钻床绿色,1个;4.铸铁弯板黑色,2个。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