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60317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11执恢17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的热磨机、干燥机、铺装机、预压机、皮带运输机、热压机、砂光机、导热油炉、蒸汽锅炉机器设备等机器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三年,从2023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1日止。
三、原查封案号:(2020)鲁0811执保344号与本次继续查封案号:(2022)鲁0811执恢1735号为同一案件。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