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320302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31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1执2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明细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