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金盾液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40708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91执8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金盾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的抵押登记号分别为37082020033458、37082020033460号项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82020033458、3708202003346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