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瀚海化工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00407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0686执709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山东瀚海化工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装载机5吨两台、3吨一台,叉车自卸车各一台(均为5吨),25吨吊车一辆(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0月26日止。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的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买卖、损毁、抵押、租赁查封财产,并不得对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