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尚禾谷板栗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51000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2执恢3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尚禾谷板栗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包括加工设备(板栗自动剥壳生产线、2条冰栗子生产线、8条小包装全自动灌装生产线、2套X光食品安全异物检测设备、1台100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仓储设备(板栗保鲜库26座、速冻库4座、低温储藏库12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5日。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处置、买卖、抵押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设定其他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