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九鼎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201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1日收到的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04执恢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九江市九鼎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6568694199F)在九江市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自卸车辆(数量合计29件/辆)。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4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