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洽水镇浪伞口水电站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20117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2日收到的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902执17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怀集县洽水镇浪伞口水电站的水轮发电站机组一套、电力变压器一套、输电线路600米、水轮发电站机组一套、进水闸、排沙闸、拦污栅、压力钢管四套,控制屏2台、厂变综合自动化屏2台、配电屏2台,发电机综合自动化屏2台,计量柜2台,同步发电机晶闸净值励磁装置2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8月8日到2025年8月7日止。查封期间不得给予办理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