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海汉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10306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0日收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2)新71执6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福海汉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名下的光伏设备(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2023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

查封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