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30568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783执68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名下设备一宗(抵押登记号:寿市场监抵登字(2016)082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寿市场监抵登字(2016)08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