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煜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01002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4执219、223、2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辽宁煜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械设备明细表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