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10300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5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1执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兰红动押2018-620111000010号;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分别为:10672768001274207836;10673073001274245748)。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即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兰红动押2018-62011100001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