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方华食用菌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523执20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方华食用菌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7】0198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证明编号:1335 9570 0015 9529 1061)项下183台/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335 9570 0015 9529 1061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0198号。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