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黄海机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8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保5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兰州黄海机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用以抵押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沙沟口的动产(具体抵押物以兰安动押2017-62010500005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及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

三、冻结、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兰安动押2017-62010500005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